關于建立長沙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業務能力考核制度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各中職學校:
為提高我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素質,加快建設一支適應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要求的教師隊伍,經研究決定建立我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業務能力考核制度。
一、指導思想
創新教師考核評價機制,創新教師隊伍管理機制,激發中職學校教師業務學習與專業技能訓練的積極性,全面提高中職學校教師教學能力、技能水平和實踐能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推動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逐步形成一支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的教師隊伍,促進中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高。
二、考核對象
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在崗教師。
三、考核內容與標準
考核內容為教師所任教專業的專業知識、技能水平及教學能力。
四、組織實施
考核工作分各校自行組織考核與市教育局抽查考核兩部分。具體實施辦法每年另行通知。
五、結果運用
1、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與“不合格”四等,成績記入教師業務檔案。
2、市教育局組織的各校的抽查成績作為市級以上重點項目建設的重要依據。
3、各校要將教師考核成績作為年度考核定級、職稱評聘、評先晉級和崗位聘任的重要依據。
六、相關要求
1、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對所屬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業務培訓與考核工作的管理、支持和指導,各教學研究會要加強對教師業務培訓與考核工作的研究與協調,各中職學校要加強業務交流與相互協作,使教師業務能力考核工作不斷完善,以促進我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素質的整體提升。
2、各校要加大教師培訓力度,積極選派教師參加各級培訓,組織校本培訓,提升教師的專業知識、技能水平及教學能力。
3、各校要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的教師業務能力考核評價制度,并不斷完善,形成有效的管理體系,促進教師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學校不斷提高辦學水平。
4、各校必須認真組織考核,市教育局對考核工作組織得好和組織不力的學校分別給予表彰與批評通報。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主題詞:職業教育 教師業務能力 通知
發:縣(市)區教育局、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各中職學校
共印80份
為提高我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素質,加快建設一支適應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要求的教師隊伍,經研究決定建立我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業務能力考核制度。
一、指導思想
創新教師考核評價機制,創新教師隊伍管理機制,激發中職學校教師業務學習與專業技能訓練的積極性,全面提高中職學校教師教學能力、技能水平和實踐能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推動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逐步形成一支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的教師隊伍,促進中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高。
二、考核對象
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在崗教師。
三、考核內容與標準
考核內容為教師所任教專業的專業知識、技能水平及教學能力。
四、組織實施
考核工作分各校自行組織考核與市教育局抽查考核兩部分。具體實施辦法每年另行通知。
五、結果運用
1、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與“不合格”四等,成績記入教師業務檔案。
2、市教育局組織的各校的抽查成績作為市級以上重點項目建設的重要依據。
3、各校要將教師考核成績作為年度考核定級、職稱評聘、評先晉級和崗位聘任的重要依據。
六、相關要求
1、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對所屬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業務培訓與考核工作的管理、支持和指導,各教學研究會要加強對教師業務培訓與考核工作的研究與協調,各中職學校要加強業務交流與相互協作,使教師業務能力考核工作不斷完善,以促進我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素質的整體提升。
2、各校要加大教師培訓力度,積極選派教師參加各級培訓,組織校本培訓,提升教師的專業知識、技能水平及教學能力。
3、各校要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的教師業務能力考核評價制度,并不斷完善,形成有效的管理體系,促進教師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學校不斷提高辦學水平。
4、各校必須認真組織考核,市教育局對考核工作組織得好和組織不力的學校分別給予表彰與批評通報。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主題詞:職業教育 教師業務能力 通知
發:縣(市)區教育局、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各中職學校
共印80份
長沙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1年9月7日印發